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“拔尖计划”和“卓越计划”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由学生自行申报,经学院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,现将成果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,反映情况时需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350VIP浦京集团・(中国)有限公司实验1-219室)
联 系 人:魏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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