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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学校科技与人文研究院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》
来源: 时间:2020-08-03 浏览:

各单位:

      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,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,全面提升我省知识创造和知识获取能力,经研究决定,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   一、申报要求
   (一)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,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域。
   (二)申报单位应符合申报指南(详见附件1)相关条件。
   (三)项目内容真实可信,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、经济指标,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项目一经立项,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,无正当合理的依据则不予修改。
   (四)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原则上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:1.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、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;2.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;3.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。
   (五)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,应按申报指南规定额度申请财政扶持资金。
   (六)上传佐证材料。 
       1.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》由项目负责人签署,申报单位盖章后上传到申报系统(申报系统上可下载模板)。 
       2.在申报系统以附件形式上传符合申报指南中“(二)申报要求”提及的相关材料。证明材料应分类上传,包含且不限于实验室负责人具备条件、研究团队具备条件、科研设施情况、代表性成果、开放合作、研发投入等佐证材料。 
      二、申报方式 
      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、无纸化方式,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“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(http://pro.gdstc.gd.gov.cn)”申报。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,项目申报书、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(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)。 
      三、项目组织说明
   (一)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择优申报,经学校推荐至省科技厅,由省科技厅或省科技厅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,按规定择优支持。
   (二)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,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并入库,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出库支持。
   (三)申报时间。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:00~2020年9月2日17:00时,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17:00时。
   (四) 书面材料报送。
      四、联系方式 
     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处(专项业务咨询):余亮、苏国彬020-83163878、83163476 
      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:020-83163338、83163469
     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(综合性业务咨询):020-83163838
      学校科研院团队平台科:林智鹏,020-39322713、13560461997

      注意事项: 1、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我校申报指标为3项,各二级学院限报1项。
      2、请各二级学院将申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团队的申报意向简表(见附件2)以及实验室主任符合申报条件资格的证明材料扫描版,于8月10日之前发到科技处平台科邮箱kjcptk@gdut.edu.cn。如申报数超过学校可推荐数,将由科研院组织校内答辩(初步定于8月28日上午),择优推荐。
      附件1: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.pdf
   
      附件2: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意向简表(2021年度)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