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留创新班学习公示
来源: 时间:2019-06-04 浏览:

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》(广工大教字【2012】324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规定:“创新实验班在培养过程中按照“竞争、滚动”的原则进行管理,实施资格审查分流办法。”但同时按照《办法》规定:“拟分流的学生,如学院确认该生有专业特长,具备有可继续保留在创新班学习的潜力,可由3名本学科教授共同推荐,学院审核,经学校批准,可继续保留在创新班学习。”

以下拟分流的同学符合《办法》所规定的保留创新班学习条件,并提出保留原班级学习申请。现由学院将该生情况予以公示,若无异议,则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办理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
2012级:伍岳、刘尚鹏、肖健

2013级:方琳琅、章仲宇

公示时间:2014年10月22日-10月24日

联系人:王老师、高老师、吕老师、吴老师

联系电话:020-393222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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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21日